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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安市城乡居民医保新生儿缴费政策及待遇

发布日期:2017-11-04 09:24:58     阅读 2190     字体: [     ]

1.定义。新生儿缴费是指新出生的孩子并在出生内180日参保缴费。超过180日时不能参加本年度缴费。出生日期以出生医学证明时间为准。

2.缴费流程。

①申请。参保家长携带户口簿首页及新生儿页、父母双方身份证及医保卡原件及其1份复印件(非本市户籍参保居民还需提供房产证或居住证原件及其1份复印件)到参保地劳动保障事务站办理新生儿参保申请。家长需填写《迁安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新生儿参保申请表》。

②缴费。家长将款项缴存至当地乡镇财政所,由财政所负责出具缴费票据,家长将票据号填入申请表。

③录入和档案整理。家长将申请表及相关复印件交回劳动保障事务站,劳动保障事务站将信息录入系统。

④上报。劳动保障事务站将整理好的资料于次月1-10日到社保局为新生儿办理参保缴费确认手续。

3.新生儿待遇享受办法

出生180日内新生儿和医保关系转移连接参保居民可随时到代办机构办理参保缴费手续,代办机构与次月1日至10日为其办理申报缴费手续。

新生儿须出生后180日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期间发生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可通过补录的方式予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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